远大联名会员卡分为积分卡、VIP银卡、VIP金卡,只要您当日在远大购物中心消费满足一定金额,即可申请相应卡别。拥有此卡,您不仅可以享受购物积分、商品折惠,还能获赠积分好礼,参与精彩VIP活动。具体VIP规则如下:
一、特别提示
远大联名会员卡分为积分卡、VIP银卡、VIP金卡;
远大联名会员卡使用期限为三年,截止时需进行换卡或续卡;
办理远大联名会员卡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可代办;
购物积分当日当次累积,逾期不补;
初次申请远大联名会员卡所购商品、团购商品及店内特殊指定商品不在积分范围。
二、申请及晋级
积分卡
凡当日在远大购物中心B1层至F6层购物金额满500元人民币(可累计,所购商品已持卡积分的除外),凭购物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申请积分卡。持积分卡购物享受积分。
VIP银卡
凡当日在远大购物中心B1层至F6层购物金额满3000元人民币(可累计,所购商品已持卡积分的除外),凭购物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申请VIP银卡。如已持有积分卡,且卡内积分在积分有效期内满300分,即可晋级为VIP银卡,同时扣除积分卡内所有积分。持VIP银卡购物可享受大部分商品九折优惠(好百客及特卖区除外)。
VIP金卡
已持有VIP银卡,且在积分有效期内累计积分满6000分,可在下一积分年度内晋级为VIP金卡。持VIP金卡购物可享受大部分商品九折优惠(好百客及特卖区除外)。
三、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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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卡 |
积分有效期内不设降级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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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银卡 |
积分有效期内累计积分不足150分,自动降级为积分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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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金卡 |
积分有效期内累计积分不足3000分,自动降级为VIP银卡 |
四、积分
积分卡及VIP银卡:普通商品及好百客商品每10元积1分,家电、珠宝、钟表、照材、裘皮、皮装、国际精品每50元积1分,特卖区商品不积分。
VIP金卡:普通商品及好百客商品每10元积1.2分,家电、珠宝、钟表、照材、裘皮、皮装、国际精品每50元积1.2分,特卖区商品不积分。
积分有效期:自申请远大会员卡之日至次年申请远大会员卡之日所在月的月末(例:申请会员卡为2009年8月8日,积分有效期为2009年8月8日至2010年8月31日),积分有效期到期后会员卡内积分自动清零
五、积分赠礼
积分卡内积分只能用于晋级,不可获赠礼。VIP银卡与VIP金卡年度内积分达到1000分即可享受积分赠礼。积分赠礼须在积分赠礼兑换期内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兑礼时本人须出示会员卡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不可代办。
每1000分为一个赠礼级限,以此类推;积分赠礼时计算机系统将自动扣减其兑换积分,剩余积分将保留到积分有效期终止日,到期后积分将自动清零。特卖区商品不享受积分赠礼优惠。
积分兑礼期: 会员卡积分年度内或自会员卡积分到期后二个月内(例:申请会员卡为2009年8月8日,则积分有效期至2010年8月31日,积分兑礼期最终至2010年10月31日)
六、积分查询
登陆远大网站VIP卡积分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使用手机登陆远大网站(wap.ydgw.cn)查询VIP卡积分;
利用远大购物中心各楼层VIP积分查询机刷卡查询积分;
亲临6F VIP服务中心或各楼层VIP招募处查询;
致电远大VIP服务中心热线查询。
七、温馨提示
1、 VIP卡限贵宾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让他人
2、贵宾个人资料如有变更,请主动通知VIP服务中心及时更正,以便您能顺利享受到我们的各项服务。如因资料不准确,联系方式变更等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持卡贵宾自行承担
3、 如发生以下情况,一经发现,远大购物中心将直接终止您的贵宾资格和VIP卡使用及获益权,恕不预先通知:1、非本人使用该卡;2、违反VIP手册的有关规定
4、与VIP卡相关的任何优惠奖励均按单张VIP卡消费计算。卡与卡之间恕不累加、转让
5、接受各项服务、领兑奖励等请您主动出示VIP卡和本人身份证
6、所购商品如已使用会员卡积分,在发生退货时均须持购物所使用的会员卡及购物凭证办理退货,并扣除该笔消费在会员卡内相应的积分
7、因退货原因导致已升级的会员卡条件不再成立时,该会员卡根据卡内的消费现状依照各级别办卡条件做相应的降级调整
8、远大购物中心有权通过发送免费手机短信、邮寄信件等方式通知会员促销信息及其他事宜,如不需要此项服务可与VIP服务中心联系取消
9、如会员卡内积分因兑换礼品不足时,持卡人须返回相应的礼券或礼品(所退还的礼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当无法返还相应的礼券或礼品时,须以交纳现金的方式相抵